3*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施工一標段 (S241-SG1) | 本次招標共一個施工標段,長度:4*75KM,負責施工圖范圍內路基、路面、橋涵、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設施等施工及缺陷責任期修復的全部內容。 | 資質資格要求 |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路基路面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具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交通安全設施養護資質; ④具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橋梁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交工時間為準)內至少完成過①或②項中的1個業績: ①1個二級及以上公路修復養護(中修、大修、大中修、路面改造)施工項目(施工內容須同時含路面和交安工程)。 ②1個二級及以上公路修復養護(中修、大修、大中修、路面改造)施工項目(施工內容須含路面工程)及1個二級及以上公路交安工程施工項目。 |
財務要求 | 近3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企業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實際年限提交財務狀況。 注:以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應滿足上述要求。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和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行賄犯罪檔案結果查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應滿足上述要求。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具備交通(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持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持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2.項目總工(1人):具備交通(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持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持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注: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以上人員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本項目嚴禁轉包和違規分包。 |
聯合體要求 |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的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單位應具備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路基路面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及橋梁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各自承擔內容的相應資格條件。 |
其他要求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