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段編號: | GC530400202500143001001 |
標段名稱: | 玉溪市澄江縣2019年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二期)-海口鎮海口片區棚改暨生態移民項目(海口安置區)(一期)施工總承包 |
資審文件獲取截止時間: | 2025-05-13 00:00 |
遞交資格申請文件截止時間: | 2025-05-19 09:00 |
開標地點: | 澄江市1開標室 |
開標方式: | 網上智能開標 |
標段合同估算價: | 18542*1 萬元 |
本次招標內容: | 本項目施工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三通一平、地基與基礎、建筑、結構、安裝[包括弱電智能化、監控、電氣、抗震支架、給排水、消防、暖通、電梯等]、公共區域裝飾裝修、門窗、欄桿、百葉、裝配式、標識標牌、室外道路、室外綜合管網、室外照明、園林景觀、燃氣、圍墻及大門、道路熱熔標線、停車位、防雷、擋土墻、亮化等工程(具體以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為準,發包人有調整范圍的權利,承包人不得以此提出任何索賠)。 |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 | 項目概況:本工程為玉溪市澄江縣2019年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二期)-海口鎮海口片區棚改暨生態移民項目(海口安置區)(一期)施工總承包,項目位于澄江市海口鎮海口片區,本次(一期)項目估算總投資26885.9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18542*1萬元)。
總建筑面積58918.56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包括:(1)安置住宅建筑面積48132*8平方米;(2)配套用房建筑面積1503*7平方米(包括:一層架空非機動車庫、養老服務用房、門衛值班室、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室內文化體育活動室、出地面樓梯間等);(3)半地下室建筑面積9282.61平方米(包括:機動車車庫、消防控制室、生鮮超市、物管用房、郵件及快件送達設施、公共衛生間等)。共建設13棟住宅,安置住房472套,車位264個,容積率2*6,建筑密度19.70%,綠地率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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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工期(日歷天): |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否 |
資質要求: | (1)申請人須是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當前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資格,具備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資質條件。
(2)申請人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申請人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申請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5)企業業績:需提供1個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額不小于10000萬元的在建或已完工的類似業績,業績內容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需提供合同協議書或竣工驗收證明文件(竣工驗收證明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等)。
(6)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專業為建筑工程),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注冊在申請人本單位,如注冊單位曾有變更的,需提供注冊單位變更記錄,提供有效的注冊證書(含注冊單位變更記錄)及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且須承諾在今后實施過程中除經招標人允許外不作任何更換(附書面承諾)。
(7)申請人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原鄉鎮企業組織評審的職稱證書不予認可),并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
(8)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要求:不得低于資格預審文件中“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表”要求(即: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3人、安全員3人、質量員2人、標準員1人、材料員1人、機械員1人、勞務員1人、資料員1人),以上人員需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
(9)其他要求:
(9*)當前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人提供承諾書);
(9*)申請人、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提供承諾書);
(9*)投標人配備的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無掛證行為承諾書)。若存在掛證行為的,一經查實否決其投標或取消中標資格,并依法上報行政主管部門(證書有關情況可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https://zlaq.mohurd.gov.cn/或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https://rcgz.mohurd.gov.cn/或各省市區行政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查詢);
(9*)根據《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十九條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質〔2023〕1號),對在云南省內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且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區域范圍內不得參與新的招投標活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合格后,應當逐級向屬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核,經省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通過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區域范圍內參與新的招投標活動(提供相關承諾書)。
注:①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本次投標(提供相關承諾書);
②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提供相關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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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經理最低資格等級: | 二級 |
擬派項目經理專業: | 建筑工程 |
項目負責人資格: | 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專業為建筑工程),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注冊在申請人本單位,如注冊單位曾有變更的,需提供注冊單位變更記錄,提供有效的注冊證書(含注冊單位變更記錄)及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且須承諾在今后實施過程中除經招標人允許外不作任何更換(附書面承諾)。 |
業績要求: | 企業業績:需提供1個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額不小于10000萬元的在建或已完工的類似業績,業績內容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需提供合同協議書或竣工驗收證明文件(竣工驗收證明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等)。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