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各合同段的資格要求 | 對報價人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合同段二: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合同段三: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根據運輸范圍)(《經營許可證》中經營范圍須包含瀝青或油類運輸)。 |
業績要求 | 合同段二:近三年(**至報價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項1000噸以上普貨運輸業績。 合同段三:近三年(**至報價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項4000噸以上瀝青水路運輸業績。 |
財務要求 | 無。 |
信譽要求 |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僅企業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6)近3年(自**至報價截止時間)**及**存在行賄犯罪行為的;(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無。 |
聯合體要求 |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
其他要求 | 合同段二:車輛裝有符合**規定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系統,自有20輛以上高欄式/平板式/重型倉柵式車輛且車輛證件齊全有效,車輛排放標準不低于國五標準。 |
3.2 | 每個供應商可最多響應2個合同段,且允許中2個合同段。 |
3.3 |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的不同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