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代辦中國水土監測單位水平評價資質,需要代辦資質和補充人員都可以聯系我方工:18344109102
水土保持方案監測單位水平評價
申請條件及材料
第八條 中國水土保持學會原則上每年集中開展一次水平評價工作,申請單位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申報工作,評價結果于當年9月底前公布。
第九條 申請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二) 具有固定工作場所;
(三) 具有組織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水土保持專業(或相關專業)的高級技術職稱,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經歷;
(五)具有水土保持監測相關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從業經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10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專業學歷的不少于 2 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4 人,參與過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設計、監測、監理、驗收評估、規劃編制或者科學研究工作的不少于 3 人。
(六)配備必要的監測儀器、設備。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一)水平評價申請書;
(二)法人資格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書);
(三)工作場所證明(房產證明、租賃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
(四)單位章程和管理制度;
(五)申請水平評價誠信承諾書;
(六)技術人員(含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彩色復印件)、畢業證、職稱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
(七)技術人員(含技術負責人)在職證明材料:
1)事業單位。提供本單位人事部門或有人事管理權的上級人事部門提供的人事關系(正式在編)證明;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提供社會保險管理單位出具的近期至少6個月的在本單位本地參加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的清單憑證及勞動合同;
2)企業單位。提供社會保險管理單位出具的近期至少6個月的在本單位本地參加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的清單憑證及勞動合同。